公房承租人去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4-22 10:54

公房承租人是有永久居住权的,如果承租人去世的话其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不可以继承)可以继承居住,如果新承租人另有其他房产的话公房可以收回。

公房承租人去世规定

对于属于公房承租人去世,相关部门的条例明确规定,其直系亲属可以继续承租,但是不得转让非直系亲属或变相买卖等。所以其子女和夫或妻都可以继续承租的。

公房承租人去世规定的相关内容

公房承租人购买条件

1、居住满五年。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短为1年,长为5年。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2、无房。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收入方面。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4、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公房承租人能否当户口簿户主

公房承租人能当户口簿户主,一般公房租赁在八九十年代是非常普遍的事,那时候产权证房很少,那只能说是私房,而且房子不是太好,在发展得越来越好的社会里才产生的商品房,原来的公房租赁也都是一家人住在一起,要说户口肯定在公房的租赁房里,当然既然有户口就有户口簿,有户口簿肯定有户主,所以说公房承租人能当户主

北京自管公房政策

对于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正式住房的,可在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备案。对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的承租人可给予租金减免或补贴。

承租人应按租金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严禁直管公房使用权交易。

房管所公房成危房搬离有补偿吗

房管所公房,在城市里老城区是比较多,在没有城市规划改造之前,城区老房客公房住在里面,因年久时间长,成了危房,对住房人生命财产得不到安全保降,需要进行大面积的维修加固或改造,这样情况房管局由房管所通知住房人搬出撒离,国家会给予响应补偿。到其它地点暂时租房。

直管公房未来发展趋势

公房的数量会越来越少,但在一定时期内还会存在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功放的数量必然会越来越少,但是直管公房对于保 障城市弱势群体“住有所居”所起的重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即使在英法等西方发达国家, 也保持相当数量的公共住房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