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93条全文

更新时间:2023-04-21 13:53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293条全文的相关内容

刑法主体六分法

犯罪主体分为哪几种类别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1、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76条最新规定

刑法176条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刑法已满和未满区别

我国现行《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多少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采用了四分法:

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2、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刑法105条

第一百零五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105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

拉肋是什么刑法

关于“拉肋之刑”有两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用很重的锤子直接猛击胸肋骨的位置让肋骨断裂。

第二种是说用绳子将犯人捆住,然后人们拽两边的绳子,让绳子收到最紧,最后胸肋骨也会因为压力骨折。

拉肋是什么刑法

拉肋是古代的刑法:用粗绳索缠绕在身上用力勒紧,在岳飞身体两侧拉扯,以至于肋骨被生生的给勒断,骨折而死。岳飞是被处以拉肋之刑而死的。

拉肋是什么刑法

《朝野遗记》(野史都是小道消息)记载: 南宋岳飞是受“拉肋之刑”而死(猛击胸肋),其他不明,正史上无记载,也没人敢记载。

“拉肋之刑”:就是两个狱卒外扯犯人两个臂膀,然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