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

更新时间:2023-04-18 16:51

1)采购员应该按采购流程和生产及销售部门确认采购需求,并编制和按需调整采购计划。

2)采购主管/经理负责指导和监督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改进采购内部控制,完善采购工作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质量。

3)采购员应保证采购需求准确、所有技术和商务要求列入采购需求范围,并合理安排采购时间、明确分包要求、选择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拟定合同条款、确定验收方案,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

山西省公益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2、

上班时精神饱满,工作积极。工作期间不聚众聊天,不嘻笑打闹,不吃零食,不干私活,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3、

保守机密,不泄露有关业务信息。

4、

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

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1、处于征求各方意见阶段。

2、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于2022年起草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已经向社会公布。

3、征求意见结束后,农业农村部会综合各方有益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然后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如获通过,将由国务院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