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更新时间:2023-04-28 02:02

(一)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内容建成,满足设计和生产要求有剩余工程的,剩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煤矿正常生产,投资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概算或批准调整概算的5%

(二)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通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工程质量合格

(三)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按要求建成,并通过专项验收

(四)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并通过专项验收

(五)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审计

(六)煤矿组织机构设置符合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职工经过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矿长依法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

(七)联合试运转达到预期效果,试运转中出现的问题已妥善解决,联合试运转报告已编制完成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办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公布。该《办法》共21条,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予以废止。

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

1)采购员应该按采购流程和生产及销售部门确认采购需求,并编制和按需调整采购计划。

2)采购主管/经理负责指导和监督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改进采购内部控制,完善采购工作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质量。

3)采购员应保证采购需求准确、所有技术和商务要求列入采购需求范围,并合理安排采购时间、明确分包要求、选择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拟定合同条款、确定验收方案,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宅、附属用房和生活庭院等用地。本办法所称农村村民是指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

第三条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依法依规无偿分配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装备质量综合激励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如下:

1、按照工厂质量指标体系的要求,对各部门及各类人员质量责任落实和激励,以促全厂员 工在质量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工厂质量指标的量化激励!

3、用文 FTG01003 质量激励实施细则 FTG22901002 质量指标体系

4、话术!

5、职责!

6、培训,全厂各单位负责人应熟悉本规定,并向本单位员工传达该《质量激励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

7、内容的要求!

从业资格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人事部"三定"方案(国办发[1994]60号)和《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