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举办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幼儿园章程,支持幼儿园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二)幼儿园存续期间,不得挪用办园经费,不得侵占、挪用、抽逃已投入到幼儿园的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不得向家长筹集办学资金。(三)不得用教育教学设施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四)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