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冤的问题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6-09-09 13:54

岳飞平冤诏书

并没有为岳飞平反的诏书,只有赦免岳飞家属的诏书。秦桧死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6年之后,第一份赦免岳飞遗属的诏书才发出,这份诏书是这么写的:“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现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把岳飞、张宪与蔡京、童贯并列,意思是赦免虽然赦免,但你还是国家的罪人。高宗此时赦免岳飞也并非心里有什么愧疚,而是金兵再次南下了,他不得不亲征。如果不赦岳飞,不太容易找到人再肯为他卖命。

隆兴元年元年(1163年)高宗内禅,孝宗继位,很想自强,他重新启用了被秦桧打倒的张浚,召见了被秦桧禁止的理学家朱熹,也发还了岳飞家的田宅,等于说是取消旧案,宣告无罪。但此时他还不能明说,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