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程颢、朱熹三人的理论加在一起成为程朱理学:程朱理学强调理,认为理是万物的本原,世界上先有理而后有物,朱熹后又强调存天理灭人欲,认识论主张格物致知,但强调格物的目的在于探求事物的真谛并非求科学之真。
程朱理学,亦称为“程朱道学”,是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也是理学各派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其由北宋时期河南(今河南洛阳)人二程(程颢、程颐)兄弟开始创立,其间经过弟子杨时,再传罗从彦,三传李侗的传承,到南宋时期朱熹集为大成。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认识。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要重视认识的反作用,特别是科学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3)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是客观的,要坚持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4)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要发展真理,正确对待真理。
(5)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展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认识论包括哪些内容哲学所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