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令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不服高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作为第二审案件
死刑复核案件以及请示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领导和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的知识产权、海事、行政、执行、赔偿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2)核准死刑。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