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

导赤散是否适用于心火偏亢型妊娠合并尿路感染的治疗?

更新时间:2023-01-13 19:42

导赤散适用于心火偏亢型妊娠合并尿路感染的治疗。心火偏亢型妊娠合并尿路感染临 床表现为:妊娠期间,尿频短数,艰涩而痛,尿色深黄,面赤心烦, 口渴喜饮,舌尖红赤,甚或口舌生疮,苔薄黄,脉细滑数。导赤散具有清心泻火,利尿通淋的功效。方由:淡竹叶10g,生地 黄l0g,木通6g,栀子6g,黄芩10g,玄参12g,甘草梢6g,车前子 (包煎)12g,茯苓10g,麦冬l0g,知母10g,芦根30g,大蓟15g, 白茅根30g,火麻仁6g组成。

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时如何安排 饮食?

更新时间:2021-04-04 16:19

育龄期妇女多是在患亚急性甲状腺炎或者慢性淋巴甲状腺炎后 而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简称甲低),也有妊娠前就有原发性甲 低。因甲状腺素减少而发生机体各系统功能减低和代谢慢,如果治 疗不佳将严重影响母婴的安全。在妊娠期仍要坚持服甲状腺片治 疗,保证体内充足的甲状腺激素,维持正常的新陈代谢定期检査甲 状腺功能,根据妊娠期进展的情况及时调整用药。某些蔬菜及药物有促甲状腺肿的作用,如卷心菜、 白菜、油菜、 木薯、核桃等食物应注意避免。营养治疗的目的是补充^一定量碘,保 证蛋内质供给,改善和纠正甲状腺功能。补充碘盐同定期摄人含碘 髙的食物,如海带、紫菜、海产品等。

高血压合并慢性肾病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4-04 16:18

一些继发性高血压常由肾脏疾病引发:比如肾动脉狭窄、肾病综合症等,一些肾脏疾病的终末期同样会伴发高血压;另外高血压长期控制不良,也有可能引发肾病,呈恶性循环。

对于高血压合并肾病的患者,应该把血压控制在 130/80 mmHg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选用利尿剂,应该选择袢利尿剂如呋塞米、托拉塞米,禁用保钾利尿剂如螺内酯。患者应遵医嘱用药,特别是透析患者,体内水电解质水平会因透析而波动,需密切监测,及时调整。

在饮食上,应更加严格的限制盐的摄入,一般低于 2 g,另外还要注意不能采取一般高血压患者的高钾饮食。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怎么用药?

更新时间:2022-07-31 23:53

高血压和糖尿病像一对兄弟,常常相伴出现:糖尿病会造成肾功能损伤,进而导致体内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引发高血压。同样的,长时间的高血压会使体内血糖血脂调节失衡,使胰腺功能进一步受损,导致血糖更难控制。

另外,糖尿病和高血压都可能损伤全身的大小血管,导致发生心梗、脑梗的风险升高。

因此,糖尿病患者应特别注意积极控制血压。

1)改变生活方式

2)合理的药物治疗也非常重要, ACEI 或 ARB 类药物(卡托普利、依那普利、氯沙坦、奥美沙坦等)是首选药物,在降压的同时不影响血糖,还能保护肾脏和心脏。

小儿肺炎合并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4-04 16:17

小儿肺炎合并心衰的临床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呼吸突然加快,大于60次/分,二是心率突然大于180次/分,三是突然极度烦躁不安,明显发绀,面色苍白或发灰,指(趾)甲微血管再充盈时间延长,这三项不能用发热、肺炎本身和其他合并症解释者。第四是心音低钝,奔马律,颈静脉怒张。第五是肝脏迅速增大。第六是尿少或无尿,眼睑或双下肢水肿,具备这五项即可诊断为肺炎合并心力衰竭。

小儿肺炎合并心力衰竭的诊断标准

更新时间:2025-03-28 16:01

小儿肺炎合并心衰的诊断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呼吸突然加快。大于60次/分。二是心率突然大于180次/分,三是突然出现了极度烦躁不安,明显发绀,面色苍白或发灰,指(趾)甲的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延长,这三项不能用发热、肺炎本身和其他合并症解释。第四是心音低钝,出现奔马律,颈静脉怒张。五是肝脏迅速增大。六是出现尿少或者是无尿,眼睑或双下肢的水肿,合并有这五项可以诊断为肺炎合并心力衰竭。

什么是妊娠合并心脏病?

更新时间:2021-04-04 16:17

妊娠合并心脏病一直是威胁母儿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常妊 娠增加了心血管系统功能的负荷量,以孕28周、分娩期及产褥期第 3 ~4天最为明显。而心脏病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疾病,再加上妊娠 增添的额外负担,使患有心脏病的孕产妇的生命更加危险。除产科 出血外,心脏病是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妊娠合并的心脏病有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围生期心 肌病、原发性心肌病、感染性心内膜炎、驼背性心脏病、心律失常、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手术后妊娠等。

天王补心丹适用于阴虚火旺型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治疗吗?

更新时间:2024-02-26 15:18

天王补心丹具有滋阴清火,养心安神的功效。蜜丸,每丸6g,口服,每次1丸,每日2次,温开水送服。使用时应注意:①忌不易消化食物。②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③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 师指导下服用。④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⑤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 敏体质者慎用。⑦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⑧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⑩如正在使 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