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四条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自然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登记,由自然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
第五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前款所称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
第六条不动产登记簿以宗地或者宗海为单位编成,一宗地或者一宗海范围内的全部不动产单元编入一个不动产登记簿。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存储设施,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电子数据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或者篡改不动产登记簿信息。
第八条承担不动产登记审核、登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承担不动产登记审核、登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
第三章登记程序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条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第十三条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全体申请人提出撤回登记申请的,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拟予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拟予登记的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
(四)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
购买苏果卡要实名登记吗
一般都是实名制登记。
因为实名制登记即是一个单位的管理条例规定,又便于丢失的时候挂失处理。同时也有利于一旦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当然了,如果仅仅只是个人购物使用,征得苏果超市办理手续人员的同意,也可以匿名购买。
生育登记承诺书怎么写
办理生育服务证承诺书(填表范本)
我们要求办理第一孩/再生育服务证,谨此承诺:(夫)姓名_xxxx_民族xxxx_出生日期_xxx年××月××旦結婚时问_××年××月××目状况(初婚/再婚)生育状况(未生育/未收养/未送养)未生育、未收养、未抱养身份证号 xxxxxxxx(妻)姓名李某民族汉出生日期结婚时间_××年××月××月婚妪状况(初婚/再婚)生育状况(未生育/未收养/未送养)未生育、未收养、未抱养目前怀孕状况:未怀孕(填写未怀孕或怀孕几个月)身份证号xxxxxxx我们两人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上述承诺完全真实,如有虛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两人…
没有户口本怎么登记订婚
原则上结婚是需要户口本.身份证.以及证明你单身的证明。如果你真的没有户口本,而你又想登记结婚的话,那么你就可以拿你身份证的原件.以及派出所开的证明去登记结婚就可以了。派出所开出的证明也是一种证明。其实没有汇报课本是可以登记订婚的,只要你有身份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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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本也能订婚的,因为订婚不需要户口本的订婚只是一种仪式没有法律保护不和结婚一样,结婚有了法律保护但结婚得有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所以尽快办理户口本丢了赶紧补办,没户口赶紧上户口,要不到结婚的时候没户口本就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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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照是结婚证吗
不是。
登记照指的是往结婚证上贴的双人合照。
一般这类照片都是二寸的双人合影。有的婚姻登记处能现场拍摄。为一对新人提供便利条件。
登记照也只是普通的一张照片而已。他不能作为结婚证使用。也不能作为什么法律依据。只是结婚证上必须要贴登记照而已。
在校高中生为啥非要登记征兵呢
1、服兵役是大学生的公民义务。
2、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军队的建设也走向了高科技发展水平,不但要求普通公民服兵役,而更多需要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服兵役。
3、大学生服兵役有很多优待政策,而大学生服兵役也是以自愿为原则,因此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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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高中生进行征兵登记,是按照国家的《兵役法》规定执行的。这是每个年满十八周岁的青年应该尽的义务。现在好多青年考上大学就去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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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服兵役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在校高中生登记征兵,是法律意识强的表现,也是爱国的表现。如果登记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