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就是一个户口本上的这家人,全家一年的收入除以人口数。低于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标准的,可以评定为贫困户,不能退出。
“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可以识别为贫困户,不能退出。
当然,贫困户必须是农业人口。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必须的农村户口。
贫困户除了能够享受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普惠性政策外,还能享受诸如产业扶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贫困户条例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务农和务工为主,如2017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3335元(各地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农民朋友们,擦亮眼睛看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贫困户:
1、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2、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3、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4、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5、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6、因赌博、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7、在县城或乡镇有店面等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农户。
贫困户条例的相关内容
广东省见义勇为保障条例
《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经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8会议通过,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9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确认、奖励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5章35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1159条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典第1159条例内容
《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该规定实际上丰富了税收优先权规则,即税收优先权原则上优于民事遗产继承权,但劣后…
劳动保险条例还有效吗
有效
劳动保险条例未废止,目前仍然有效。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时间较早,已经与目前的社会存在一定的脱节,许多条文已经与目前的劳动保障存在一定矛盾。目前我国对于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二)、 (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红松保护条例
《条例》要求,停止天然红松商业性采伐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献资金、认领等方式参与红松保护活动。对可供认领和已被认领的红松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建设认领信息平台和识别系统。
捐献的资金应当专款用于红松保护,定期向社会公开使用情况森林经营单位应当推广先进红松种植技术,采取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相结合的方式,恢复小兴安岭红松顶极群落,加强红松种子园和苗圃建设,选育优良品种,培育优良种苗,开展红松中幼龄林抚育,提高林分质量,优化红松中幼龄林生长环境。
河南省消防条例2021全文
河南省消防条例
(1999年3月26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4年3月26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