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分情况来说明后果。
如果债务人再没有其他什么债务,或者没有在执行或者诉讼的债务,只要原告与被告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在法院的主持下,此方案可行,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如果债务人还有被诉讼或者被执行的债务。那么原告要求以物抵债就不可取了,这牵扯到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如果以物抵债,有可能会被其他债权人以侵害第三方权益而被诉讼。
法院拍卖房子原告以物抵债后果
这样的话就会失去她的抵押物的所有权。其他的就没有什么后果了,主要是这个需要进行协商,主要是根据他当时的价格。有没有许多产品的话都有折旧的。
法院拍卖房子原告以物抵债后果的相关内容
原告反复起诉又撤诉怎么办
原告反复起诉又撤诉,是原告在主张权力,给被告施加压力,应该尽力去满足原告的诉求,求得原告的谅解。
可以在无力还款的情况下,制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还款计划,也可以追加一至几个担保人,由担保人去偿付到期债务。只要拿出诚意,做到容期缓限,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被告玩失踪,法官和原告可以找吗
可以找。被告故意玩失踪,法院无法向其送达原告的起诉状以及开庭传票,原告和案件审理法官都可以找被告。如果实在无法寻找到被告,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公告方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由法院开庭审理,并缺席作出判决。
起诉状原告和具状人不一致
起诉状中原告和起诉状最后落款的具状人应该是一致的,原告是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起诉状最后落款的具状人应该是和原告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可能是给原告写诉状时出现笔误,套用其他诉状模板将原告的名字写成其他人名字。
原告恶意诉讼怎么办
原告恶意诉讼,被告可以在答辩期内要提起反诉,并提供证据。恶意诉讼,是指虚构事实真相,通过诉讼来逃避责任或加重他人的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在法庭发言多久
法庭上当事人陈述没有时间长短的规定。
但是,这并不代表当事人可以无休止地说下去,或者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一般来说,有如下一些规则,如果违反,审判长可以制止:
发言的内容应当与案件有关,尽量理性平和陈述,不要作与案件无关、情绪化的陈述。
发言的内容应当真实,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无理取闹是不会被认可的,反而影响自己方的观点表达。
发言不应当出现重复内容,已经阐述过的观点和事实无需再次重复,除非法官让你再次陈述。
发言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例如不得发表攻击国家制度等言论,也不能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法庭有权制止不恰当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