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更新时间:2023-04-22 01:54

调整、归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执法职责”要求:将分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内设机构、行政执法队伍、事业单位中的劳动用工、劳动标准、就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职能交由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承担。

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改革,应当以职工的劳动保障作为基础和原则,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进行执法改革,确保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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