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死后孙女可承租吗

更新时间:2023-04-20 13:52

只要孙女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是可以承租的。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后,若其孙女长期与其共同居住,而且又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是可以继续承租该公租房的,不过需要到公租房管理中心,代上有关证件去办理更名手续,对此公租房管理中心也将有个审核过程,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继续承租的。

公房承租人死后孙女可承租吗的相关内容

公房承租人去世规定

公房承租人是有永久居住权的,如果承租人去世的话其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不可以继承)可以继承居住,如果新承租人另有其他房产的话公房可以收回。

公房承租人去世规定

对于属于公房承租人去世,相关部门的条例明确规定,其直系亲属可以继续承租,但是不得转让非直系亲属或变相买卖等。所以其子女和夫或妻都可以继续承租的。

公房承租人死后变更流程

准备承租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去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即可。

申请办理更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更名申请书

2、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3、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4、符合更名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协商签订的同意更名的协议书

5、住房情况证明

6、直管公房租赁合同

7、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8、诉讼离婚的,提交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2021民法典公房承租人变更新规

一、公租房变更承租人规定有哪些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最终承租人是什么意思

最终承租人的意思就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通常来说,承租人一般都是租客。承租人也就是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按照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到期,承租人能拆走门吗

合同到期,承租人能拆走门,可由承租人拆除,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那租客可以将窗子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