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子原告以物抵债后果

更新时间:2023-04-22 01:54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分情况来说明后果。

如果债务人再没有其他什么债务,或者没有在执行或者诉讼的债务,只要原告与被告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在法院的主持下,此方案可行,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如果债务人还有被诉讼或者被执行的债务。那么原告要求以物抵债就不可取了,这牵扯到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如果以物抵债,有可能会被其他债权人以侵害第三方权益而被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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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就会失去她的抵押物的所有权。其他的就没有什么后果了,主要是这个需要进行协商,主要是根据他当时的价格。有没有许多产品的话都有折旧的。

法院拍卖房子原告以物抵债后果的相关内容

法官让原告自己取证合理吗

合理!理由有三。1.民诉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向法庭提交相应证据证明。

2、法官主要职责是居中裁判,主持审判活动经举证质证后依法予以认证,收集提交证据材料不是法官必然的职责。

3、当事人(包括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向法庭申请要求法官取证的也必须提供线索。

法官与原告是邻居是否需要回避

法律并没有规定法官与原告是邻居关系,就需要回避。法官的职业道德规定,法官承办的案件具有利害关系或有亲属关系时,需要法官回避。主要是为了避免法官办理人情案。但作为与法官的同学,邻居等都不是法官回避的情形。这也是出于法官的职业性考虑的。

原告败诉后被告怎样要求赔偿

判决书上没有被告反诉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本审原告赔偿损失。一审判决书有被告反诉的,可以根据判决被告反诉的胜诉判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进入执行程序追原告的责任。一般没有反诉的情况居多,再另行起诉可以要求败诉原告赔偿你的一审律师费,冻结存款期间利息损失多少等等。

被告想分期还款原告可以拒绝吗

可以的。

原告不同意,就要按判决规定时间履行。 如果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可以找法官再调解。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起诉状中原告第几人称来写

起诉状中原告是按照原告的称呼来写原告自已的。在事情的经过等方面的叙述过程中,可以用第一人称“我”来写。比如起诉状首先要写明原告某某,这种写法是为了让法官知道谁是原告。至于事实理由中的叙述可以“我”来代替。比如12月6号被告和他的同学李强,来到我家,向我提出借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