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股东构成比较复杂,而在上市公司股东沟通中,如果有同行业以及产品相似的股东构成,那么就存在竞业限制,因为你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你对上市公司的产品与服务价格内在体系,供应链都用非常的熟悉,因此如果不采取竞业限制的话,有可能在未来形成对上市公司利益形成侵害的状况。
劳动者与企业签订了竞业协议,都被企业发现,主要还在于同行业的企业之间都会有相互的调查,也就是说同行业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除了对从事该行业的企业经营活动要做调查,还会对同行业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所以签了竞业协议的员工一旦在同行企业工作,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竞业协议,既然单位与员工签订了,也支付了规定的技术保密费,当然是希望限制整个行业,否则其竞业禁止作用没办法全覆盖,还是会有垄断技术流失的可能。不过,竞业禁止协议,按法律规定,不可以无限时间的限制,过了若干年后,就允许放开,所以,在双方签订竞业协议时。一定要把限制时间及保密费数额都要明确规定,以保障签竞业协议的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