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稽核的问题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4-17 12:59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办理期限为案件受理立案之日起4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公告、委托审计或者鉴定等期间不计算在办案时限内。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实施日常稽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特定的对象和内容应当进行重点稽核。

社保稽核意见书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效限制。经稽核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应在接受举报的ƍ个工作日内开始对被举报单位的稽核,并在60日内完成稽核工作,特殊情况经经办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社会保险稽核内容包括:

(一)缴费单位和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二)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是否符合资格和条件,是否存在重复享受或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五)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

社保稽核立案了能撤案吗

不能。劳动监察没有到单位核实之前,是可以撤销举报的现在已经核实并立案查处阶段,是不能撤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