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利一致原则”认为:责、权、利是相互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责、权、利要对等,才能调动积极性,即: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应具有相应权力,同时应取得相对称的利益。
“责、权、利一致原则”要求做到:责、权、利三位一体,即责任、权力、利益均统一于责任承担者一体,责任者既是责任的承担者,也是权力的拥有者和利益的享受者。
合同权责一致原则
所谓合同权责一致原则是指在一个组织中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的准则。
合同权责一致原则包括如下几方面:
1.管理者拥有的权力与其承担的责任应该对等。
所…
权责一致原则是指在一个组织中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的准则。表现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时,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适当形式明确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采取适当形式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
权责一致原则的表现
权责对等原则的内涵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管理者拥有的权力与其承担的责任应该对等。所谓“对等”就是相互一致。不能拥有权力,而不履行其职责也不能只要求管理者承担责任而不予以授权。
2.向管理者授权是为其履行职责所提供的必要条件。合理授权是贯彻权责对等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