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据的问题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4-17 09:34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2020

《行政诉讼法》规定7类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可作为定案的根据: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这些证据包括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2020年行政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全文

第一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

录音证据效力认定最新规定

关于录音证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本案中当事人提交的录音,经当庭播放,对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属于无疑点的视听资料,而且有其他证据佐证,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证据的证明效力。

录音证据效力认定最新规定

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

行政案件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

1、必须是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指作为案件事实的证据由于某种原因而可能丧失,将来无法收集。如证人因年老、疾病可能死亡,物证因自然原因可能腐坏、变质等。证据存在难以取得的情况,指证据虽无灭失的可能性,但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将造成以后取证的困难,如证人要出国等。

2、必须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是否接受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是否依职权采职保全措施,要看被保全的证据对具体行为是否有证明作用,即使有灭失的可能,也不应进行保全。

3、必须在当事人起诉以后,人民法院进入调查阶段以前。如果当事人还未起诉,则不是诉讼上的证…

民事诉讼对方伪造的证据怎么办

民事诉讼对方伪造证据怎么办

1、如果还在原案诉讼期间,你只需对证据提出合理怀疑,并要求进行鉴定即可。

2、如果原案诉讼已经结束。则可以根据时间提起上诉或者再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

怀疑司机偷油要什么证据

如果怀疑自己的司机偷油,但是没有证据,其实想要鉴定这个问题很简单,首先如果有经济条件的话,可以在车上面安装一款管家,这一款由管家就是专门针对驾驶员偷到油箱里面的油这种行为进行监督的,如果没有条件,那么自己可以跟车跑一次原来的路,这样就可以证明油料的去向。

执行法官有义务核实证据吗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像医院的司药有没有义务核实药品的可行性一样,执行法官虽然是判决生效的最后阶段,但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所以执行法官也有核实证据的义务。

执行法官有义务核实证据吗

法官没有义务主动调查。绝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当事人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或者理由。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

接受证据清单属于什么证据

接受证据清单属于主动呈上的证据,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说话要讲证据怎么幽默回复

可以直接回复:好的,我知道,我觉得说话就是要讲证据,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真真实实的说出所有的言语,从而让我们的人生也不会在说话当中留下任何的遗憾和后悔。

说话要讲证据怎么幽默回复

回复:不是口说无凭,我是有证据的。从来不是一个出口成章的人,也并不是一个去欺骗别人伤害别人的人,我所说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我也都是有据可依的。

收到举证通知书去哪里提交证据

可以选择到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的材料转交窗口提交。也可以和承办案件的书记员联系,直接交给书记员。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多少准备多少份证据,然后再准备一份给法院,也就是n+1份。

彩色复印件能作为证据吗

能的。

可以,无论是彩色复印件还是普通黑白复印件,在证据分类上都不是原始证据而是一种派生证据,不是直接证据而是一种简单证据.只还过是这种派生证据简单证据的证明效力没有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效力高而已,更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依据了,除非对方有众多的简单证据能够形成一个证据链并能排除合理的怀疑,否则,就不能作为定案...

证据的特点

证据必须满足三个特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客观性固然是证据的重要特征,但仅有客观性的事实还不能成为证据,还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情形: (一)该证据已被仲裁裁决采信 (二)该证据属…